好的,我帮你把这篇文章改写一遍国华通配资,保持原意和段落结构,同时增加一些细节描述,字数也不会有太大变化。
---
在后世眼中,严嵩和张居正分别象征了明朝的权臣与能臣,但他们的结局都极为凄惨:严嵩被剥夺一切荣誉,身陷贫病中孤独离世;而张居正死后家族被连累,家人遭受沉重打击与摧残。
这两个看似泾渭分明、立场对立的人物,为何最终命运却如此相似?如果将视角放回到明朝的历史大背景下分析,他们才真正显露出各自的角色定位:严嵩是典型的奸臣,而张居正则是真正意义上的权臣。
张居正的改革为明朝延续了70余年的国祚,堪称利国利民的伟大功臣。然而,他行使权力的方式却明显违背了明朝原有的法度和程序。简单来说,他虽然实实在在地在推动国家大事,但按照明朝严格的规章制度,他所做的那些事并非他的职责范围;他所掌握的实际权力,也远远超出了他名义上的职位权限。
反观严嵩,他的权力行使程序完完全全符合当时明朝的法律和规定,是由一个成熟、头脑清醒的皇帝正式授予的。然而,尽管程序合规,严嵩所作所为大多对国家和人民极为有害,这归根结底是其个人品德败坏的表现。
展开剩余89%这种权力行使的“程序合法但结果恶劣”现象,是明朝政治体制特殊性所导致的独有问题,根源在于“宰相制度”的废除。
从汉朝到唐朝,封建王朝的具体政治制度虽历经演变,但基本架构始终稳固:皇权与相权之间有明确分工,彼此分离却又相互制衡、互为补充。
在这套制度下,虽然王朝是皇室所有,但政府的实际领导核心是宰相。宰相直接对皇帝负责,管理其他官员和机构。例如汉代的九卿、唐代的六部等,都在宰相的统一领导之下。
这类似于现代企业的运作:董事长代表股东,但日常经营由总经理负责,总经理对董事长负责;董事长职位可能世袭,而总经理则是职业经理人,可以随时更换。
当然,也有个别皇帝会越过宰相直接干预朝政,但那是例外而非常规。
那么,古代的政治运行机制一般是怎样的呢?
以唐朝为例,实行群相制,中书省的长官中书令、门下省长官侍中自动视为宰相,凡带“同中书门下三品”字样的官员也属于宰相级别。
遇上重大军事或政治事务,宰相们会聚集在政事堂,经过反复讨论达成共识后,由中书省中书舍人起草多份诏书草案,再由中书令或中书侍郎挑选并略作修改,随后递交皇帝审阅签字。
皇帝签字后,诏书交由门下省复核,有权驳回或确认,确认后盖上“中书门下之印”,再送尚书省,由六部对应部门执行。
也就是说,重大政令不是皇帝一人独裁,而是宰相们集体决定,皇帝的诏书实质上是经过中书省起草的,皇帝主要负责签署。未经宰相盖章的诏书,理论上是违法的。
当然,越过宰相直接发布命令的皇帝也有,但往往需要付出政治代价。
例如女皇武则天,她打破传统,绕过宰相直接发布敕令,遭到刘祎的强烈反对,刘祎斥责她“没有经过凤台鸾阁何名敕”(凤台鸾阁即中书门下),意即“未经中书省起草、门下省审核,如何能称为诏令?”武则天因此将刘祎赐死于家中,但她的专权和对政治规则的践踏,成为后世批评她的最大罪名。
唐中宗李显曾自行任命官员国华通配资,未经过宰相签章。出于心虚,他用黑笔批示,且将敕令的袋子斜着封印,称为“斜封墨敕”,意在暗示这些诏令未经宰相认可,结果“斜封官”成为官场笑谈,最终李隆基即位后,迅速罢免这类不合规任命的官员。
元、明以前,朝代政治运行基本遵循上述流程,宰相可被视为“副皇帝”,其权力既对皇帝负责,也领导百官。虽有更换宰相的权力,但不允许废除宰相职务,也不可长期越过宰相直接执政。
但朱元璋打破了这一传统。
洪武十三年,他以胡惟庸谋反为由,将其诛杀,随后废除了宰相职务,并严令子孙后代不得设立宰相。
在此之前(宋至明初),门下省已废,尚书省只负责执行,宰相主要出自中书省。废除宰相后,中书省也被撤销,尚书省不再设尚书令,六部分别设尚书,直接听命皇帝调度。这些尚书多为二品官,已是官阶顶峰。
这意味着明朝皇帝同时兼任了以往宰相的职能,皇室与朝廷合为一体,标志着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重大变革。
然而理想虽美,现实却十分残酷。即使像朱元璋、朱棣这样勤勉的皇帝,事无巨细亲自处理也力不从心,于是招揽书生在内廷的中极、建极、文华、武英四殿,以及文渊阁、东阁等处办公,形成了“内阁”机构。
当时内阁学士仅负责按照皇帝口头指示起草文书和整理文件,类似现代秘书,没有决策权,官阶仅五品。决策权完全掌握在皇帝手中,他们日夜操劳,甚至被称为勤勉至极。
不过后来的明朝皇帝多无朱元璋、朱棣那般精力,乐于放手,逐渐把议政和决策权交给内阁学士。
但内阁与以往宰相有两大区别:
第一,内阁大学士始终为五品官,权力有限,名义上只是皇帝的参政顾问,缺乏实权。最高官阶是六部尚书,因此所有内阁成员通常由某部尚书兼任,这也说明内阁成员最高身份仍是六部尚书之一,且无权指挥其他部门,与宰相不可同日而语。
第二,内阁参与议政受制于程序,他们的意见以纸条形式附于奏章,交由皇帝审阅,皇帝可以采纳、修改或否决,并用朱笔签批,形成所谓“朱批”。由此,明朝的敕令出自皇帝之手,即使是抄袭他人意见。
随着时间推移,皇帝体力和精力衰退,朱批工作多由太监负责,司礼监秉笔太监实际上成为皇帝的代理人。
这决定了明朝无宰相,也难再出现如霍光、杨坚那样的权臣,皇权更加稳固。
但皇权独揽与文官权力分散的体制,也带来了弊端:
若皇帝懈怠,易导致两种极端情况。
一是宦官专权。掌握朱批权的司礼监宦官实际上掌控政令,若皇帝放任不管,且这些宦官品德败坏、能力低劣,则必然出现宦官乱政,如明朝的王振、刘瑾、魏忠贤等,形成持续且密集的宦官专政,这在中国历史上极为罕见。
二是奸臣当道。皇帝兼任宰相职责,朝廷高级官员理论上无需对政权负责,若缺乏责任心与理想,只顾混日子、贪赃枉法,结果祸国殃民。严嵩就是这类代表,他勾结党羽、陷害忠良、贪污腐败,但他的权力来自嘉靖帝合法授权,且未超出内阁大学士权限,虽行恶极重,却没有违背制度本身。因此,他虽为权臣,但不能算真正的权臣。
直到张居正的出现,明朝政治才出现了一位真正意义上的权臣。
张居正身兼吏部尚书和建极殿大学士,成为内阁次辅,后在明神宗年幼时取代高拱成为内阁首辅,官职是吏部尚书、中极殿大学士。
从职位上看,他并未突破明朝官制限制,理论上不应掌握绝对权力。若无绝对权力,中央政权极易陷入推诿扯皮、腐败冗员、国库空虚和边疆威胁等危机,明朝可能提前走向灭亡。
为达成抱负,张居正以非常规手段突破了制度瓶颈:幼帝对他敬重且畏惧,他首先控制了掌握朱批权的司礼监秉笔太监冯保。
凭借皇帝信任与冯保支持,张居正成为明代权力最为集中的内阁首辅。他借六科监察六部事务,兼以内阁掌控六科,形成上下贯通的强大权力体系。
执政期间,他大刀阔斧推动整顿吏治、加强边防、改革漕运、清查土地、裁撤冗官,并推行一条鞭法,几乎凭一己之力挽救了岌岌可危的大明王朝,续命七十年。
对于张居正的贡献,有人称他“除却伊、周只此人”,伊尹、周公都是古代辅政大臣,比宰相更高一等。
然而,明朝无宰相,九卿直接听命皇帝,内阁只是顾问机构。张居正却要求各部门双份报送:一份给六科给事中,一份给内阁,实质将所有事务集中到自己手中,一个部门的尚书和皇帝顾问,凭什么如此要求?
因此,他任内遭到持续攻击,但难以辩驳,毕竟他的确违反了明朝既定制度。这也是他死后被抄家的根本原因。
从最终结果看,张居正无疑是怀有高尚理想的改革家,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的杰出政治家。若处于汉唐盛世,他必是万民敬仰、百官称颂的名相贤臣。可在明朝这个废除宰相制度的特殊体制下,他被视为“僭越”的权臣,哪怕出发点和功绩都是正面的。
凭张居正的聪慧,他或许早已预见自己身后遭遇,依旧坚定前行,唯有那份“虽千万人吾往矣”的决心支持着他走完这条艰难的政治之路。
---
你觉得这样改写是否符合你的期待?需要我调整风格或加入更多细节吗?
发布于:天津市广瑞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